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研讨会在我所召开
2018年3月3日上午,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研讨会在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新址大会议室举行。我所全体律师、江阴市主要行政执法机关相关部门领导及江阴法院行政庭黄剑庭长出席了该次研讨会。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针对最高院2015年行政法司法解释与2018年最新发布解释之间的异同点展开了热烈讨论,2018版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不仅完善了上述前款解释,还总结了行政审判实务中探索的实践成果,特别是明确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边界,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既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又一定程度上防止滥诉现象发生。
通过本次研讨会,与会人员表示受益匪浅,对行政诉讼司法解释有了更全面、深刻的理解,为今后依法行政,及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提供了重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