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胡跃年律师开展“以民为本,循法而治”民法典宣讲
“莫羡三春桃与李,桂花成实向秋荣。”值此芬芳烂漫的收获季节,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胡跃年律师受邀至苏港路社区、临港巡特警中队开展了题为“以民为本,循法而治”的民法典宣讲。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为学习好、宣传好这部法典,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投入到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工作中,旨在充分发挥贴近群众一线的优势,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提升群众法律素养,让人民的法典走进人民心里。
作为无锡市骨干律师《民法典》宣讲团成员,胡跃年律师以精心制作的高效学习民法典课件为载体,通过会议精神、图文讲解、案例分析、新旧比较等多种方式,声情并茂地阐释了民法典编纂历程、架构体系、重要意义,重点围绕新增亮点特色,如居住权设立、自甘风险、好意同乘、姓名权、夫妻离婚冷静期、不明抛掷物致害责任等详细地解读了其制定背景和理解适用,并结合案例对保证责任、民间借贷解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定进行了逐一解析。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既然民事法律制度已较为完善,为什么还要把与民事相关的法律编纂成一部法典?胡跃年律师阐述,因为民事法律调整的主体多样、涵盖领域广、关系繁杂,相应的法律条文数量也很庞大,其中还有不协调、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地方。而且,当今社会的发展可谓日新月异,调节社会关系的民法也需要与时俱进,今天中国的民法典是高科技时代背景的产物。因此,编纂民法典实质上是对法律条文的精加工,真正打通了民事法律体系的“血脉经络”,经过体系化的编纂,民法典将发挥“1+1>2”的效果。
“民法典将‘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写入法条,这是从法律层面上对禁止高利放贷首次予以明确,充分表明国家维护金融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决心。”胡跃年律师介绍。
“国家更加重视家庭建设,希冀家庭和谐稳定。”胡跃年律师说,民法典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写入婚姻家庭编的总则,其宗旨是使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家庭,依然能保持最大限度的稳定与和谐,让每个人都生活在完整和美的家庭中。
一个个真实案例精彩且充实,一句句法理良言深刻而生动。胡跃年律师采用通俗易懂、风趣幽默的宣讲模式,内容既有理论高度,又有思想深度,主题突出、脉络清晰、深入浅出、生动活泼,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赞许。
“怕是秋天风露,染教世界都香。”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接下来将把《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活动作为律所后续的一项重点工作,继续利用专业优势践行社会担当,力求使这部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的“百科全书”让更多的民众知晓和熟悉,为法治社会的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