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所作为管理人第一次承办破产案件并参与债权人会议的报道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纵深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求进一步带动了破产法律制度的研究。而建立健全市场主体退出和拯救机制,也成为了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自2017年以来就多次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法律顾问,参与包括全国首例上市公司破产清算案在内的多个破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破产实务经验,并于2023年1月正式进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录,具备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的资质。
进入破产管理人名录以来,本所积极参与无锡、江阴各地区的破产案件管理人摇号选拔工作,于2023年2月经江阴市人民法院摇号确认为江苏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江阴市海科粉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江阴市俊利仓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等三个案件的管理人,这是本所第一次以管理人的身份承办破产案件。
接受法院指定后,本所认真履行管理人职责,并第一时间组建了专业的管理人团队及工作小组,制定了完备的工作方案及内部规章管理制度,高效有序的开展各项破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债务人企业进行全方面的接管,调查债务企业的资产状况、职工债权、欠缴社保或欠税情况、涉诉信息等等,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核、编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等等。结合三家破产企业的具体情况,本所管理人团队经认真研究并汇报法院,除江阴市俊利仓储有限公司应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外,其余两家在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后,均改为非现场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进行表决。
2023年4月26日上午9时,本所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孙志刚律师及部分管理人团队成员第一次以管理人的身份参与由法院组织并召集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鉴于在会议召开之前,本所管理人团队已经作好了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因此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进展非常顺利,本所作为管理人所作的执行职务工作报告获得了法院及到会的债权人的认可,所拟订的各项表决事项及议案均获得了到会享有表决权的全体债权人一致通过,法院予以确认。
接下来,本所管理人团队将在江阴市人民法院的监督及指导下,本着勤勉、审慎、专业的工作态度,继续全力推进后续的相关破产工作,继续高效、依法、公开、公正地履行破产管理人职责,切实保障债权人合法利益,顺利完成各项破产工作。